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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看两不厌--记一个怪人的首场红馆演唱会

    刘若英演唱会。

    忘记当初买票为什么只买了一张。入场还满脑子念头都是以后绝对不一个人听演唱会,绝对不这样坚定的想法。散场时候竟然觉得,好像还是一个人听,挺好的。人真是善变的动物啊。而且还善忘,恩。

 

1. 多傻

    对奶茶第一个印象是那个两颗龅牙丑丑的角色。这么些年过去,到底是哪部剧什么名字早都不记得了。唯一有印象的是,剧中最美的女性角色确实挺漂亮的,而最丑的,当然就是奶茶喽。当时一瞥而过,但印象颇深:怎么会有姑娘愿意演这种角色?啊西吧那两颗大板牙好耀眼是不是本来就长得这么丑啊……

另一个印象,便是那个角色好像永远都是一副傻傻天真的性格,而且,异常执着。

    这么些年过去了,按照某人的话,美女总是一茬一茬的如雨后春笋一般。而这个当年丑丑的姑娘,竟然莫名地隐隐有些成为自己佩服的女子了。

曾经的我,多傻啊。

   

 记得那个最自由的夏天来临的时候,反倒成了我最不自由的时候。因为从前的日子除了学习考试这些日常任务和考一个好大学这个终极boss之外,我不需要思考任何别的东西。而关卡之外的世界,我从来没见识过更没想过,因此对于那时的我,也从不存在学习考试上大学之外的世界。

所以我是自由的。就像楚门一样自由,活在自己的乌托邦里。

    而从考完试的那一刻开始,我的人生便被人生信仰生存意义缠绕着,哲学的思考搞得我好烦哪。好吧我实话实说,就是失恋了。

这个世界上百分之99.9的问题其实都可以归结为感情问题,而其中的90%以上都是男女之情,这里面的百分之85又都是所谓的初恋第一次最折磨人。

爱信不信。

    当终于有一天我不再问为什么的时候我明白了其实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没有为什么。就像猪不会上树老鹰就愿意抓小鸡一样自然。

不过有时候听到当初的歌还是忍不住想打电话放给她听,比如第一次爱的人,比如可惜不是你。不过当再一次听到“后来”然后拿起电话不知打给谁的时候,再一次顺手拨出那个号码而不出意外的无法拨通。我知道,我终于不再需要这样一个号码了。

    曾经的我,多傻啊。

 

2. 相看两不厌

    后来那个丑丑的姑娘不再有两颗龅牙,歌唱的特别好,演啥像啥。那时候我才知道这个普普通通地小姑娘没有龅牙的时候……好像也长得很普通嘛。

你们不能打我,实话实说,奶茶肯定不能归到红颜祸水那一类去!所以就只剩下普普通通了。我相信一定是她的歌先红而后我才喜欢她的,并不是相反。我这么说是因为我喜欢她,并不是因为某一首歌曲,而是某一篇文字,一篇署名刘若英的文字。

    现在已经不记得那篇文字的主题了,或者说可能压根没有主题。只是一个小姑娘的絮絮叨叨:讲述着自己的生活。孤单一个人的时候,养花种草旅行;无聊空闲的时候,思考人生展望生活胡思乱想。

而我读完之后只有两个想法,多么可爱的一个小姑娘啊,而且,多么可爱而且睿智的一个小姑娘啊。

然后我就喜欢上了她。

    睿智的心灵鸡汤我们读了很多也明白很多,但每每读完后就会忘记。不过真的能把一个人的日子过得如此有声有色而且可爱睿智的人,屈指可数。我想,我就是从那时候爱上她的吧。爱这个字眼,我现在终于明白了它和喜欢的区别。

就像总有一天,我们会和这个操蛋的世界,相看两不厌一样。

    

后来的后来,碰到过另一个姑娘。她也过着一个人的生活。但和大多数人不一样的是,她同样努力地把自己的日子过得有声有色。活得劲劲地,就好像前面有一个为伟大的人类事业奋斗终身的目标在等着自己一般。不同的是,她用心地拒绝着生活中一切带有孤独字眼的东西,比如文字,歌曲。

这两点一度让我着迷:前者为什么可以有那么一个目标让自己活得劲劲的,难道不会累么?至于后者,本来就在孤独里面摸爬滚打着,为什么又有点讳疾忌医的感觉呢?

    后来我才渐渐明白,原来活得劲劲的其实并不累,只是简简单单地把自己手头上的事情做好,然后找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来做一般自然。我们可以说这样做是对自己人生负责任的态度,也可以说这样子本来就很开心。而讳疾忌医,没有人和超人一样无所畏惧的。

不过总有一天,我们会和这个操蛋的世界,相看两不厌的。

 

3. 亲爱的路人   

去到场馆才知道这是奶茶的红馆首演。而红馆在华语歌手心目中的地位,似乎和诺贝尔在科学家眼中有的一比,虽然这么说有点奇怪。

不过她应该对于荣誉也不会看的那么重,这点从台下无数天后的呐喊和她自己获得各种奖项可见一斑。不过就像台上讲的,毕竟随着人年龄的增长第一次会愈加显得弥足珍贵,更何况不在乎并不代表不会因此而开心。

    就好像得到前辈的赞许,又多了一亿粉丝一样开心。

虽然刚刚结束就有人对观众素质表示很是失望,不过至少某个不文雅的家伙把奶茶归到红颜祸水那一类的美人,我也就姑且原谅他吧。

    毕竟,他们都只是亲爱的路人而已。

 

    有趣的是,明明我们自认为强大到不会被外界干扰,不会被别人的意见所左右……可还是会因为别人的话而开心难过。

    那天我们家闺女因为自己通关后一项成就达成而欣喜异常,结果被同学们各种各样的质疑所挫败:为什么不努力考更高的分数,为什么不努力去剑桥牛津那样更好的地方呢?

    哦。那阁下为什么不御风而行,扶摇直上九万里呢?

    然后我啪啦啪啦说了许多话的原因其实只有一个,我生气了。因为他人的评价开心难过进而反思自己生活的做法是人的天性,并无对错之分。但是旁人怎么能因此动摇你所一直坚持的生活信念呢。毕竟你是一个多么骄傲的人啊。

我们尊重那些于己不同的人生价值观念,但是同时,他们也必须尊重我们的。

    就好像茫茫观众席中一眼就可以看到的泡面头eason一样显眼,我们没有理由否认那些勤勤恳恳获得博士学位的家伙们。但同时,没有人可以否认,一位荣誉博士对整个华语音乐世界的贡献。殊途同归,只要你相信自己。

    毕竟,他们都只是亲爱的路人而已。

 

4. 孤单一辈子

五音不全的我就不去试图评价除了后来这首歌,还有哪首更戳泪点,哪首又能继续被传唱几个世纪这么严肃的问题了。

毕竟,谁哭谁知道。

奶茶演唱会最让我觉得好玩的,首先就是那张大床。一个当着满场怪蜀黍怪阿姨穿着睡衣在床上蹦蹦跳跳的小姑娘,该是一个怎样的存在啊!另一点,便是那四位枕头大战的姑娘。总说一个人最容易吸引的便是和自己气质相同的人,并且能够相处融洽——那么这四位姑娘应该都算是怪人了吧。

大家都怪的个性鲜明,于是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奶茶表示一路上得到过很多很多朋友的帮助,而且也想过继续请这三位怪人当特约嘉宾——可惜似乎怪人们连怀孕周期都是相似的,于是作罢。

 

前两天一个朋友说相忘于江湖这个说法挺可怕的。不过,很多小时候的朋友不都是慢慢地不联系了么。世界虽然很大,可每个人的生活很小,不是所有人都愿意陪你满世界浪啊。要是朋友已经老伴孩子热炕头,就像童话故事里讲的那样,从此王子和公主过上了没羞没臊的生活……相忘于江湖,其实挺好的啊。

不过,既然我们都是怪人,那么,只有做一辈子的朋友好了。

 

不过,我只是说不过啊,孤单一辈子,也没那么可怕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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